序号 |
考评内容 |
基本标准 |
备 注 |
一 |
爱国守法 |
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爱国爱社会主义。模范践行公共文明礼仪,知法懂法守法,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和村规民约,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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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|
家风优良 |
以“传家训、立家规、扬家风”为主题,倡导家和万事兴、忠厚传家久、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,廉洁修身、清正齐家。家庭文化氛围浓厚,有传承美德、告诫子孙的家规家训贴于厅堂,自觉抵制陈规陋习,重视未成年人教育,孩子道德品质良好,无涉“黄”涉“非”现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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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 |
互助和谐 |
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民主、地位平等,夫妻之间忠诚恩爱、责任共担。亲属之间、邻里之间友善和睦、守望相助。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,特殊困难不离不弃、尽心尽责,注重亲情,家庭凝聚力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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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|
绿色节俭 |
家庭成员卫生意识、生态意识、环保意识强。家庭环境干净整洁,自觉进行垃圾分类,节约水、电、纸等各类资源,倡导文明餐饮,婚丧嫁娶操办从俭、不铺张奢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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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|
热心公益 |
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,热心参加慈善捐助、义务劳动、无偿献血、生态环保、社会服务等公益活动。关爱社会弱势群体,热心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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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 |
否定指标 |
1、家庭成员违纪违法;参与“黄、赌、毒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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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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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在文明、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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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安全意识淡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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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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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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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、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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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、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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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、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道德、职业公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等情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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